州長紐森2019年宣布暫停運行死刑;洛杉磯縣前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ón)任內也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但現任檢察長霍克曼(Nathan Hochman)25日宣布,將恢復有條件的死刑求處,意味著在嚴格條件判斷下,洛縣檢方恢復求處死刑。
霍克曼辦公室聲明,既然加州只是「暫停」死刑,而非「廢除」死刑,在非常特別的情況下,謀殺案經過審慎、全面的審視後,洛縣檢方才會考慮求處極刑。聲明並指,決定即日生效,要求檢察官不得求處死刑的規定已然失效。
雖然恢復求處死刑,但真的要做還是必須經過非常嚴格的程序:除了必須是在非常駭人的情況下發生的,且被告辯護人得經“特殊情況委員會”(Special Circumstances Committee)告知被告,並獲得檢方的對等資訊。
被害者家屬的意見也將納入,並成為最終決定的考慮條件之一。 另外,檢方在求處死刑外別無他法時,應先通知相關法院,並且任何司法階段考慮死刑,都必須具備充分證據,而不只是單憑可能原因就先缺省立場。
霍克曼指出,他仍然堅信對死刑求處,必須經過完整與完善的評估,且納入受害人遺族的意見,並考慮每一件案子背後的完整原因,以確保檢方求處死刑正當、合適與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