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我是美国公民,我在中国有一个房产由于中国政府的拆迁制度把我的房子拆迁为公共设施,并给了相应的赔偿分配给了所有拆迁户。由于我当时没有在中国,所以我没有及时拿到关于我的房产赔偿。时隔几年回国,2001年当地政府补发给了我一份赔偿分配房产认可文件,之后就叫我等政府的分配房产实施。一等就等了18年。到现在还没有政府赔偿实施的下文。在这期间,我每次咨询当地政府机构,给我的答案还是让我继续等,我不知道要等多久?很苦恼。
问题:我作为美国公民,有什么渠道和方式,帮我申张我的权益?美国驻中国领事馆可以为我出面写信催促中国地区政府实施赔偿和维护我的权益吗?
郝琦律师回答:很遗憾美国的律师没有办法帮他。我建议他找一个比较强的,中国当地的律师,可以通过中国的律师采取一些行动。在美国的律师,或者驻中国的美国领事馆,美国的官员都帮不上这个忙,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权力在中国实行任何法律方面的措施的,他们在中国都是没有管辖权的。只有中国的法院可以做到这一点。